雲南大理開悟者:Yachak
心靈密談:不可追求的靜
(2019-06-29 )
學生:我最近意識到一個問題。就是打坐的時候我一味地追求去達到一個靜的狀態,特別是當我產生情緒的時候,我總是想讓情緒平息下來,我覺得這本身就是一種與實相抗爭的方式。我們打坐的目的不就是為了覺醒嗎,那也就是要覺察我們的經驗,從而如實面對生活的境況。而我在追求這份靜的時候已經就不是在如實面對境況面對自己了,而且這種追求本身就是一種掙紮,那我們打坐是不是不應該去追求一種理想狀態,而只是拓展我們的覺知經驗呢?
Yachak:如果從認知的角度來說,打坐不是在追求一個靜的狀態。(雖然)從頭腦來理解、從概念上來理解,那確實是有所追求的,但是如果你追求的是靜的一個東西,那顯然會制造另外一個東西,就是與靜相對的一個東西。有可能你在追求“靜”的同時,那個“動”就無形中被強調出來——比如說你會產生一個抗爭。你在和這個動產生一個對抗,那這個對抗顯然是不利於你去達到一個真正安靜下來的狀態。首先要理解的是,打坐它不僅僅是(為了)讓你的心安靜下來,它其實是(為了)真正地在觀察你自己。當你的身體能夠放鬆下來、自然地靜下來以後,你就可以去觀察,通過觀察你的身體、你的心,為什麽不能平靜?觀察你的頭腦的思想過程,你才有可能讓它們自然地安靜下來。如果你是用一種意志的力量,一種頭腦的力量想去控制這個始終在不斷變動、無法安靜的那一部分(自己),那就會加重這種動和靜的兩極分化。
那你就會更加地難以安靜。因為你是站在一個非純粹的動機上面,那你得到的結果顯然也不是純粹的東西。如果你要得到一個純粹的、自然的安靜狀態,那你應該是要認識到動和靜它只是你的一種感受,也是你意識上的一個分別。我們最終要超越的不僅僅是身體的一種感受,比如動和靜、疼痛和舒適、冷與暖等等這些差別(就是要忘記你的身體)。打坐最終的目標就是要超越你的身體意識,因為超越身體意識是和獲得真理的認識這樣一個動機是相一致的。因為超越身體意識你才能夠認識那個超越身體的大我。所以如果你仍然把你的注意力放在身體的層面,身體的感受上,那你的動機就不是純粹的,那你就無法在意識上走得更遠。這屬於一個思想認知的問題。
你必須要認識到打坐不僅僅是為了一個身體,打坐的真正目的是要進入一種心靈的平靜狀態,在這種平靜當中你才有機會觀察你的意識、你的頭腦在發生什麽事情。只有在平靜的狀態下你才能夠釋放在你意識和頭腦當中錯誤的、扭曲的思想觀念,才能夠更深入地看到事物的本質。在你平常的狀態你很可能缺乏對它們的一種警覺性,在沒有警覺的狀態它們就會跳過你的覺知、跳過你對它們的觀察變成一種習慣性的反應而累積在你的潛意識當中,形成一股根深蒂固的力量。
這個觀念的認知,同時也包括所謂的安靜它只是你內在體驗的一種意識狀態,它是相對於你的動而存在的。但如果你想體驗一個真正的“靜止”的狀態,那這個靜仍然是要超越的。你要進入一個定的狀態,在定當中動和靜都會被超越,在定裡面你不會說這是一個“靜”, 你不會說這是一個“動”,在定裡面所有的這些動靜的認知、感受、以及經驗都會消失。在定裡面你是完全超越兩極化的。
所以打坐最重要的是要獲得一個禪定的狀態,首先要有一個禪,才有一個定。所謂的禪就是不來不去,就是不加分別地、不加幹擾地去如實面對實相。假如你是在動的當中,你就如實地面對它;假如你是處在靜的狀態,你也如實地接受它。假如你是在抗拒一個動的狀態,或者留戀於一個靜的狀態,那顯然不是一種禪的狀態。禪就是要你不去妄加的分別,不要著迷於任何一種境界,當你能夠這樣做的時候你才能入定。假如你還著在一個動或靜的境界,那你是沒有辦法達到一個入定的狀態。只有在入定裡面你才能體驗到一個沒有分離性的一個結合的狀態,在入定裡面你和那個本源是相互結合的,你是附著在一個如如不動的一個狀態裡面。
那在這種如如不動的狀態裡面,你的身體是被超越的,你的頭腦、你的心也是被超越的。這樣你才能感知到那個本體,那個本源的一種存在狀態。從這種體驗當中還是會有一些其它不同的體驗,比如喜樂的體驗、發光的體驗、沒有思想念頭的體驗,這些是你在進入禪定的一個體驗過程,它仍然沒有達到一個絕對的實相。如果是在絕對的實相體驗裡面,那你將失去任何的一種分別,你將無法分別什麽是快樂,什麽是光明,什麽是無念。因為在那種完全的絕對裡面、完全的合一狀態,你的個人性、你作為個人的一種知覺將會消失。那這種知覺消失以後,你體驗到的東西,那個唯一剩下的東西就是那個絕對的意識。
但是你又無法真正去思考這個“意識”、或者這個絕對的層面到底是什麽東西,到底是一種什麽狀態。一經思考你就會脫離那種合一狀態,你就會從那種合一的體驗當中分離出來。你也無法賦予它任何的概念,你無法去定義它。因為它是不可思議的,它是超越你的智力範圍的,所以當你想用智力去定義它的時候,你是無法運用任何的概念和語言的。
所以通過打坐這種方式,你最終要達到的是完全超越身體上的感受、思想上的認識和分別的。從這個角度而言你就不應該去追求其它的東西,不要去追求那些在過程當中你會體驗到的東西,也不要有一個具體的目標性,一旦你有一個概念追求或者目標性的話,那你就和這個最終的東西相互分離,你就很難跟它結合在一起。恰恰相反,真正的技巧和方法就是盡可能地做到放下一切,放下一切你頭腦式的追求、一切目標性的動機和欲望、甚至是尋找和等待的一種欲求。如果你能夠一開始就朝這個方向,朝這個技巧和方法去訓練的話,那你顯然更容易達到一種禪定的狀態。
當然在這過程當中你還是會出現很多的思想雜念,比如當我說你要達到一種禪定的時候,那你的頭腦自然而然的就會想要去追求一個禪定;當我說你要達到一個絕對實相的時候,你的頭腦又會無意識地想要去追求一個實相;當我說你要放下這一切的時候,放下一切概念、一切感受的時候,你可能又會去追求一個“放下”的概念。所以你必須要通過不斷地自我覺察,一旦你覺察到自己有一個追求,有一個目標性的時候,你就必須讓它釋放掉。甚至於包括那種無所追求的念頭,你也不要過於執著。你的“放下”應該是一種心理上的放下,而不是通過你的個人意志,通過你的頭腦思維過程來放下。你必須去領悟這個東西,一旦頭腦涉入進來它就會變成一種邏輯化的概念和推理。
在真正的技巧裡面其實是不需要任何技巧的,為什麽呢?因為只有當你作為人格、作為你的個人心這樣一個存在狀態完全消失的時候,你才可能接觸到那個絕對實相。只要你的心還在活動,只要你還感覺有一個自我存在,那這個絕對實相就不可能出現。你就是你最大的一個帷幕,你只有把你這個最大的帷幕掀開,你才能夠感受到真正的實相,感受到那個絕對的、永恒的東西。在你不斷地覺察和不斷地放下過程當中,你還是會有很多的對立和沖突出現的,它不會讓你一下子就達到目標,達到那個最終的東西。即使你偶然性地有那麽一兩次達到,那也是捕風捉影式的,就是你完全來不及看清楚它,它就轉眼消失了。甚至有時你會把意識創造出來的一種境界當作那個絕對的東西來認知,那肯定也是錯誤的。
絕對的東西絕對不可能用你的意識來分別,你的意識無法認出那個東西,但是那個東西你又是怎麽知道的呢?你又是如何知道你體驗到了那個東西呢?因為那個東西它是自我覺知的,它能夠自我覺察,當你的身、心、頭腦完全地沈靜下來,始終存在的那個自我意識它就會自我覺察。它就會認識到追求的意識和它所追求的目標其實是同一個;證悟的人和他所證悟的目標其實是同一個,它們是沒有辦法分離的。也就是尋找絕對實相的就是絕對實相本身,追求神的、追求開悟的就是神本身。從這個道理來說,你真正在追求的其實就是你自己,所以如果你的頭腦欺騙你或誘惑你,去追求一種境界、一種感受,一個概念性的目標的時候,你就知道這些純粹是一種幻象、一種錯覺。因為你所追求的早已就存在了,你需要的只是看穿這些幻象,看穿把你帶離你自己的一種幻象,把你帶入主客對立的一種幻象。
回到你自身,讓它能夠自我發現,當它自我發現的的時候,你就認出了那個東西,一直和你是沒有分別的。當你內在的一切活動都停止下來,那個東西才能夠完完整整地呈現在你的面前。這需要你日覆一日地通過你不斷克服身體的障礙,比如身體的粗重帶來的一些障礙,疼痛、冷熱、酸麻等等這些障礙,達到身體通透、氣脈流通的一種狀態。它是一層層地從外在的身體進入到你內在的精微體,然後你要去釋放情緒體的一些能量,再進入你的思想體去釋放你思想上的困擾。這樣,當這些外在的身體和內在的精微體都能夠和諧一致,保持同一步調的時候,那它們才容易真正的安靜下來。
真正的安靜就是通過釋放那些干擾的因素來達到的,真正的安靜它並不是一個你經驗當中的狀態,假如你把它當做經驗當中的狀態你就會去追求,但是這種經驗當中的狀態它不是真正的安靜,它是相對的安靜。它不是那個真正的靜止狀態,如果是真正的靜止狀態的話,你就會進入一個完全地觀照的狀態。在那種全然地觀照狀態裡面,你就可以進入得更深,
更深入地釋放那些幹擾的東西,釋放那些不平衡的東西,這樣你就會完全地沈靜下來,在完全的沈靜裡面,你的生命氣息、你的整個氣脈都會停止。因為宇宙有一種永遠處在運動的狀態,這個狀態也反映在你身體裡面,這個狀態是創造一切物質現象的一種力量,它是讓你不斷地體驗二元性、多元性的推動力量,你只有能夠讓這個力量完全停止下來,你才能看到真理。你才能體驗到實相。如果這個摩耶的力量沒有停止下來,那你是永遠看不到實相的。
所以與其去追求一個靜的狀態,還不如去看到追求本身就是一種分裂的行動。與其去追求一個靜的狀態,還不如去接納你所有的狀態,在接納當中你更容易回到自我調整、自我平衡狀態。那在平衡裡面,那個靜就會自然而然的達到。通過靜再進入一種止的狀態,由止的狀態進入定的狀態,在定以後你再經歷不同的體驗階段,最後達到一個如如不動的、絕對的三摩地狀態。在三摩地裡面你就可以部分的體驗到那個絕對的實相,你就可以認出你本來所是的。你所追求的東西,那個最終極的東西,它其實就是一直存在於那裡的一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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