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理開悟者Yachak新人類揚升意識:形色誡 (2018-09-26)
一切的形色之美都來自心靈本性所釋放的燦爛光輝。外在的形色僅僅是傳達內在和諧之美的一種媒介,是本性光輝影子的影子部分。這種媒介可能跟本性折射的光譜有關,也可能跟自身心靈投射的信息有關。外在的形色之美實是內在大我無窮創造的細末。
整個宇宙都透射出一種大我的極致之美。只有極少的情況下眼睛可以暫時超越形色的邊界,而瞥見到萬物一體的內部光輝。但只要身體的知覺仍然局限在形色之內,監禁感就牢不可破,本性的光輝就無法被體驗。
靈魂下降的最低處,也是靈魂上升的起始點。分離式的體驗是一個有意識的“設計”,以便靈魂能夠從分離而產生的種種對立感受中,獲得足夠的經驗。只是靈魂卻在不知不覺間陷入了自我創造的幻相遊戲,而遺忘了本質。如同犛牛愛上自己的尾巴,魔術師迷上自身的幻術。
人的存在狀態無法擁有全然滿足和欲望有關。被欲望的動力所驅使,徒勞地從形色追求當中尋找擺脫心靈局限受困的途徑,它是受限的物質生活體驗的必然結果。極樂來自於無欲的頭腦,徹底的無欲需要從受頭腦支配的生活中解脫出來。需要一種真實可信任的超思維心靈邏輯。在超越思維的存在狀態當中,靈魂才能真正認識到萬物一體的真理,認識到形色都是虛妄的假像,認識到靈魂的本性即是大我的無限之超越狀態。從而將意識向內轉移,逐漸從形色的認同中跳脫,恢復到靈魂意識當中。所有的束縛感都來自心靈的累積印象,這些印象完全是在受限的生活經驗當中,頭腦的推斷結論帶來的。
外在的形色正是讓靈魂的本性有機會表達和認識自身的媒介,同時也不可避免其對立感的產生。只要形色作為一種主客經驗而分別存在,就必然不斷受到表面異於自身的一切外在現象侵入,這種侵入帶來困擾、糾葛、煩惱。當這種侵入達到無法忍受且無可逃脫的地步,其最終也只有唯一的選擇,那就是徹底放棄心的對立感以及分別意識。
放下對立感和分別意識,等於放下了對形色的表面區分和認同,執著和迷戀。被欲望所驅動的孤立生活也隨同瓦解,並逐漸體驗到一切生命皆一的實相。分別意識產生對立、分離、評判,對“順我”的喜歡對“逆我”的排斥。其實這些都不過是建立在虛妄形色認識基礎上的心靈幻相。消除了這些幻相,心靈才能自由綻放,也會一直處在大我的引導和庇護之下。評判的衝動是一個自我增強的過程,評判帶來愉悅或不快,狂妄或淺薄,譴責或愧疚,久而久之形成個人獨有的個性特質。這種個性特質是虛假的,非靈魂的個體性。個性的認同與否束縛了靈魂的自然本性。
身體有氣場,身體的外部經歷和個性特質形成一個人的氣場,氣場是形成孤立性習慣認同的制約因素。對身體和個性的認同越深,這種孤立性就越強。在一體的實相裡面,需要的是一個人的靈魂光場來抵消掉一個人的孤立性氣場。光場越強,其氣場越微弱,有時我們會感覺到光能量增強的同時,身體在變弱,其實是氣場在變弱的緣故。氣場帶來身體的緊縮感,而光場是向外釋放的,它打破了身體的邊界感。
光場是一種鑽石光白色,而氣場由一個人個性偏好的取向而表現為不同的色光。比如傾向欲望、熱情、力量的氣場是偏暖色的;傾向冷漠、理性、精神的氣場是偏冷色的。而光場則是帶有粉色的光環,如粉紅、粉藍。接觸一個無形的光場能夠提升身體的氣場頻率,啟發靈性意識。不管這個光場是來自某個環境還是個人。
光場對氣場有吸納作用,一個穩定的光場能平衡很多氣場的混亂影響,並改變很多氣場中扭曲的能量狀態。所以,一個有光場的身體就類似一個行走的光場效應器。這個效應器只能從個人來達成。為了能有效成為一個光場效應器,去釋放我們習慣的個性認同是有必要的。這意味著不要讓習慣性的評判成為我們發泄情緒的出口,不要讓個性自我成為心靈擴展的阻礙。
而要讓內在的一切情緒變成一種可轉化利用的能量,通過自我的削弱並不會導致虛弱,只會讓內在更自信、自尊、強大。假的離開,真的才到來,感到虛弱的仍然是虛假自我的一部分。對外在形色保持心靈出離的態度,欣賞而不是試圖占有和迷戀。保持中正,包括一切聲音、觸受、心靈現象都可以轉變成自己力量的一部分,因為它們本質就處於大我之內。
了解我們的能量動力源泉,把一切行為結果交給我們內在的大我本性,讓它來決定我們行為的善惡、正確和錯誤,行動的可無和抉擇。哪怕外在並不認可,所有人都懷疑,也不改變我們的真理。
意識到一切形色中的大我是唯一的存在,一直且總是作為整體而發揮效應。意識到整體,才能意識到局部和個體,無不是在巧妙地配合著整體的需要。唯有通過對整體的理解和共鳴,才可能在這個形色世界達到滿足,做到自然無為,進行有創造性的工作,成為一個推進神聖計劃的物質載體。過一種真正屬靈的富足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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