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1日 星期三

禪室問答錄:業力關係和靈魂關係。


Yachak。

禪室問答錄業力關係和靈魂關係。

2022-05-08。

文字整理:Avilla。


學生:

我跟前男友分手幾個月了,但總覺得自己還有一些東西沒處理完,對他的感情很複雜,有很多創傷被激發出來,包括和他在一起時有很多自我的議題浮現,還有憤怒的情緒。分手後我也有一種被拋棄的感覺,再加上我本身就有無價值感,也會有一些對愛的執著、抓取和對過去的貪戀。我想問的是:現階段有很多情緒出來,我是不是讓它釋放就可以了?然後因為我很想了結這件事,我不知道需不需要刻意地做一些事讓它完結?


Yachak:

當我們碰到感情問題,要處理的議題相對要多一些。首先是情緒,你可能對這種情感關係有一種受傷感或是某種依戀,又或者還抱有幻想與期待,這些全都要放下。所有讓你不快樂的情緒都要釋放掉,這種“釋放”代表你不要執著於過去,要用理智提醒自己它已經過去了,這個緣分已經消失了,沒有回味的必要,包括所有的美好與不美好,已經和現在的你沒有任何關係,你已經從中學到了足夠多的東西。


另一個是你要了解自己對這段情感歷程的觀念是怎樣的?你是如何看待這段情感的?當你經歷它,你一定會有一些感想、一些對自己或對方的評判,你必須從中看清自己的思維是否存在問題與受限。比如你對自我有一種“無價值感”或“被拋棄感”,它都是受限的,代表你對自我沒有完全的接納。其實不管你如何,都不是由別人來評判你的,也許你在對方眼中並不完美,但這不代表你不是一個活在“真實自我”中的人,你本身就是完整的。所謂“完整”是你可以接納自己的優點與缺點而成為一個真實的人,你不需要變得完美,也不必為了滿足他人的期待而假裝什麼。


當你很真實,就會知道你們之間關係的分離並非因為你不完美,不是這個造成的。很可能是你們在處理關係時有不同的理解,也可能是他對你有很多要求和期待,但這些都與你無關。當你成為一個真實的自己,就不需要滿足對方的期待,只能說他無法接受真實的你,這是他的問題。因此你不能繼續在他人的期待中扮演一個受害者或犧牲者,這都會導致無價值感的產生,當我們說“無價值感”,就是你在試圖扮演一個滿足伴侶期待與要求的角色卻無法做到時,是它引發了這種感受,這本身就是錯誤的,只有當你無法呈現真實的自己才會產生“無價值感”。如果你真實地呈現自己的存在狀態,不評判且完全接納自己,怎麼會無價值?


這也不存在所謂的“拋棄”,如果你有被拋棄的感受,就代表對方處於一個比你更高的位置,他是一個權威,所以他有理由以某種標準和借口對你進行一種情感上的割斷,這叫做“拋棄”。但如果你把兩個人看作是平等的,那就不存在所謂拋棄而只有“不合適”:他不能接受真實的你。因此分手不存在拋棄,拋棄是一個假想和錯位的詞,你要明白這一點。


 

學生:

其實我完全能理解老師說的話,但有時對他的感受還是控制不了。




Yachak:

其實我們是從一種“現象”的角度去理解一段感情的結束,你可能認為兩個人分手了,要麼是你拋棄對方,要麼是你被拋棄,但這只是心理上的感受:先提出分手就是拋棄了對方,這是一種自私的、代表了人性殘忍的想法——如果我先拒絕你,我就處在上風而你在下風,你就是被拋棄的那一方,這完全是錯位的觀念。當你追求處在上風、把握主動權,其實是一種個人滿足,是從人對“成就感”的追求演變而來的扭曲價值觀。人都追求成就感,追求在他人面前的尊貴與高等感,所以才會在感情關係中強調是誰占上風,當你有意或無意地認同了這種價值觀,就會產生被拋棄的感覺。但如果回看整個感情歷程,你會發現導致分手的並非關係裡的“主動”與“被動”,而是這段感情中有些問題沒有解決好,或你們無法溝通,這是兩個人的責任而非一方的。如果你認為自己被拋棄,所有責任都在你身上,這是一種錯覺,更是一種無價值感的表現。


其實無價值感可以體現在方方面面,它既代表了人們對真實自我的不接納,也代表我們對遊戲潛規則的默認。這種“潛規則”可以發生在社會的每一個層面,所以它也蔓延和滲透到了情感關係中,變成了一種情感的潛規則。因此當我們觀察人與人的情感關係,其中很多部分都是潛規則在運作,和“愛”一點關係都沒有,是人們在玩遊戲,看誰先操控誰、誰能先捕獲對方的心,這不正是遊戲嗎,哪裡有愛?這不是我們要追求的東西。



學生:

老師,如果我們很專心地實修,在未來還會不會遇到情感上的業力關係?




Yachak:我們為什麼要徹底擺脫業力的情感模式?因為“業力關係”其實代表它的內在有一種操控——一種互相操控、愛恨交織的情感糾纏,它其實是沒有“愛”的。一旦人和人之間有糾纏和操控,它滿足的就是你的私心;或者當你在這段關係裡有恐懼、害怕抓不住和失去,你就會強烈地渴望占有對方,於是會使用操控的手段。但真正的“愛”是沒有操控的,你們是平等、自由且完全尊重對方意願的,在這種尊重裡,有一種特別真實的情感在流動,而當真實的情感流動時,你會發現“愛”不依賴於外在的人而存在,它是你的內在已擁有的、非常純粹的情感。當你擁有“愛”時,跟所愛對像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在自身已經獲得了一種升華。當你找到“愛”,你發現它能不斷擴大,在這種愛的滿足中沒有任何缺失感,你就不會去投射、去尋求一個人來滿足自己的缺失感,你就成為了一個真正有愛的人。




當你有愛時,就可以擺脫這種由缺失感吸引而來的、糾纏的業力關係,因為只有當你“缺失”,才需要一個人來填補,假如對方這時也處於一種缺失的狀態,你們就會形成業的糾纏,這是我們說“同頻相吸”——你和他都有缺失感才會相互吸引,但這種“吸引關係”往往會制造出更大的糾纏,它是不可避免的結果。而如果你擁有一種很真實的“愛”,這時你吸引來的伴侶也一定是有愛的,因為你處在愛中,必須要一個有愛的人才能與你匹配,你們的頻率才會共振,否則這個人不可能出現在你的生活中。所以,當你們達到“愛”的層次,就不會再遇到情感的業力關係,出現在生活中的一定是你們的靈魂伴侶,可以與你們一起攜手成長、志同道合的靈性伴侶,那種業力糾纏的關係不再能進入你的生活。因為你已經意識到它就是一種來自小我的欲求,和愛無關。所以我們的修行是可以打破情感的業力糾纏的。




學生:

如果修行,我們和父母的業力關係也會改變嗎?




Yachak:

要看具體的情況。有時你與原生家庭就是一種業力關係,但也有一些人和自己的父母是特別的善緣,這種善緣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建立一種愛的關係。但如果你從小和父母沒有特別的情感與親密感,甚至總感到一種家庭的冷漠而非溫暖,這很可能就是業力吸引來的關係——比如你的父母在過去和你並沒有情感連接,你是在償還一段舊緣。



所以你們真正需要的是靈魂家人,而不是業力關係中的、輪回中的短暫的親人,它很可能只是一段你需要清償或討還的債務關係。但靈魂家族不同,它是在你的靈魂層面、更高意識層面所產生的連接,是一種具有靈魂親密感的關係,它沒有占有欲、沒有過度的期待,這樣的關係才是你們需要的,而它只會在你們走上靈性道路後出現。否則你遇到的都是業力關係,哪怕這個人可能曾經是你的靈魂家人,但因為你們沒有走上靈性道路,就不會認出彼此,還是會以一種習慣的業力情感模式相處,一定是如此。




因此我們看很多文章去談論你會不會遇到靈魂伴侶或雙生火焰,其實在你還沒有達到成熟的靈性階段前,碰到的不一定是真的靈魂伴侶,它存在一個假像,可能是由於你的內在有一個期待或願望,才認為身邊出現的就是靈魂伴侶。而當你發現和對方還存在許多關係的功課沒有處理圓滿時,他會不是你的靈魂伴侶或家人。真正的靈魂伴侶和靈魂家人會出現在當你的業力清理到一定程度、可以自由選擇的階段;第二就是你療癒了自己的情緒體—如果攜帶著情緒體的創傷,就算碰到了靈魂的伴侶與家人,也不能很好地與他們相處,你無法在靈魂層面與對方連接,因為你對他們仍然存在一種情緒的投射,這表示你們還無法建立真正的靈魂關係。只有當你們療癒了所有的情緒創傷,放棄了投射機制,才能夠用靈魂去感知對方並建立一種屬於靈魂的關係。



而如果要找到自己的雙生伴侶,你必須要達到“智慧”的層面,你需要超越“心智”以後才能碰到自己的雙生火焰。為什麼?因為在心智層面,你無法判斷誰是雙生火焰,你會憑頭腦去理解——可能你覺得這個人與自己興趣相似、情感模式相似、有很好的互補共振等等,但這都不代表對方是你的雙生火焰,因為你依然是從一個個人的情感模式、一種思想的追求去投射出了這樣的一個人,他可能只是你創造的烏托邦或柏拉圖式的精神形像。所以當你還存在想像與投射時,絕不會遇到真正的雙生火焰。


我們要“認出”,必須要超越個人心智:沒有想像,也沒有投射。當你處於一種靈魂的存在狀態並且沒有期待和投射時,這時出現的才是真正的雙生火焰,你們會形成一個巨大的靈魂共振場,但你們只是為了去履行一個特定的靈性成長任務或靈性責任,它是處於更高層面的、靈性上的靈魂連接,而非一種世俗的情感追求或來自小我的需求。所以靈性程度越高,你所碰到的靈魂家族成員的緊密度就越高,你們的連接就越深厚,你們所發散的靈性能量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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